| 如来佛祖 |
2008-03-04 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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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判抽审制(提纲)》赵利水原创首发
文字文字文字 司 法 审 判 抽 审 制 (提纲) 赵 利 水 二零零八年二月 二十八日 于北京 创 作 说 明 书 《司法审判抽审制(提纲)》一文,是本人纵览当前世界上司法审判弊端和丑恶现象及本人的诉讼经历,为了弘扬正义,寻求社会发展进步,改善人类的生活环境而创作。 该文自2007年1月至2008年2月创作过程中,本人参阅了国内外有关司法、历史、政治、经济、理论、哲学、文化、教育、社会、金融、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等有关资料文献。经过广泛社会调研和亲身经历,科学论证,缜密思考,反复修改后定稿。暂时发表论文提纲,续文将陆续面世。 本文首倡的“司法审判抽审制”新概念,优越于目前世界司法审判现状,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切实可行。通过人们的努力,一定会实现。 《司法审判抽审制(提纲)》一文,有不妥之处欢迎指正。 赵 利 水 2008年2月28日于北京 司 法 审 判 抽 审 制 (提纲) 序 言 世界上没有绝对真理,如果人们信仰法律诚服审判结果,认同法律最接近真理,愿意用法律主张权利,就会对社会稳定、人类发展进步产生极大的推动力。 先进社会的的法治理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透明公信。法律是人世生活的规则,依法治国,要有法可依,法律条文的含义应该是民众普遍认同的含义,而不是只有少数人认知的含义。依法治国,关键在执法,执法为民,首先要建立公正、高效、透明的司法审判程序,程序的公正应当以人们看得见、能操控、可信赖的方式来实现。司法审判抽审制是在实现计算机自动化审案之前最好的司法审判机制,是建设民主法制国家的重要因素。 赵 利 水 2008年2月28日 一、 司法审判抽审制简介 (注:本文针对经济案件,刑事和行政案件均可参阅。) 司法审判抽审制——是司法审判用随机抽签确定评审员制度的简称,即案件当事人各方(代理人、检察院、行政机关、嫌疑人、被害人及亲属)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评审人员的制度。具有公正透明、高效准确、科学先进、公信度高的特点。是消除司法腐败、提高判案准确率和效率的有效机制。 二、施行司法审判抽审制基本条件 (一)、经济发达和经济较发达国家或地区。 (二)、不同政治体制国家或地区均可根据本国国情,先试行、后改进。 三、实行司法审判抽审制对社会的影响 (一)、有利于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公正立法、执法、增强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提高判案准确率和效率,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三)、有利于司法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能,抑制腐败行为。 (四)、促进人们的信用度普遍增强,思想道德风尚向着良好方向进步发展。 四、司法审判抽审制和现行司法审判制度的优劣对比 (一)、现行司法审判制度的弊端 1、结案时间太长,经济案件在时间上拖不起。致使人们不愿打官司。 2、个别法官利用自由裁量权玩弄法律,违背法律本意,甚者践踏法律贪赃枉法,危害社会。 3、现有司法审判体制,人为因素干扰大,影响判案的公正性,滋生腐败。人们有理不敢打官司。 4.判案过程不透明,影响公信力。即便是公正的判决,案件当事人也认为不公平。造成上诉率高,致使申诉被否决后,产生对政府和社会的不满。 5.对法官的考核管理不够科学,影响法官队伍建设。 (二)、司法审判抽审制的优越性 1、结案时间短,能在可预见的短期内结案,人们愿意用法律维护自身权义。 2、由于机制的约束,法官能够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权,即便是有偏差人们也可以接受,且还有评审组其他人员的评审报告来平衡偏差。 3、法官受人为因素干扰小,能够抑制滋生腐败。人们有理敢用法律维权。 4.判案过程透明,公信度高。,即便是判决有小偏差,案件当事人也能认可。 5、大量减少案件上诉率,极少数申诉案件,有专家评审回复,人们对政府和社会的满度会显著提高。 6.每一个案件的评审都是对法官的专业考核,能够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提高法官素能,有益于法官队伍建设。 7、是建设民主法制社会的重要因素。 五、实施司法审判抽审制纲要 (一)、宣传普及 实行司法审判抽审制,要进行广泛持久的宣传普及工作。使人们认清司法审判抽审制的先进性和优越性。 (二)、国家立法 1、国家要广采民意,通过立法制定相关法规,实行符合本国国情的司法审判抽审制。 2、国家初施司法审判抽审制,应先现在一个省或地区试点,取得经验成果后再逐步推广。 (三)、建立国家司法案件评审监督机构 国家建立司法案件评审监督机构,监督司法案件审判工作依照法规公正评审,准确宣判。 (四)、建立法官信息库 1、国家将在职法官按级别和专长分类建成全国性的法官信息库。 2、如国家需要陪审团也应建立有自愿民众组成的民众信息库。 3、法官和自愿民众统一编号,严禁泄密。 (五)、建立国家司法案件资料交换中心 国家建立唯一的司法案件资料交换中心,运用先进的自动化办公设施,高效、准时、安全的传送案件文字图像资料和庭审录音、录像资料,实现无纸化异地独立自主审案,避免人为不利因素的影响。 (六)、增设评审组 1、增设评审组,实现审案——评案——判案各自独立的审判程序。 2、评审组成员在法官信息库和民众信息库中随机抽取,法官人数一般有3人以上的奇数法官组成。 3、是否需要陪审团有国家立法确定。陪审团有七 人以上的奇数民众组成。 4、根据案件件大小、难易程度确定法官和民众人数。(小型简单案件各方当事人均同意简易审判程序的除外)。 (七)评审标准 1、司法审判的核心结果就是“有没有,多与少,该不该。”。就是有没有犯罪、有没有违法违规,该判判多少年、多少钱,该不该做。 2、国家要制定出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司法审判数值化评审标准(“有没有”和“该不该”可按少数服从多数确定,“多与少”可按平均值确定。)。公布于众,严格执行。 (八)、司法案件审判程序 1、立案: 司法案件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讼状立案。诉讼状中的案件当事人和涉案人员的单位名称、住址、通讯资料应单独分页递交,以便于案件文件的保密传送。 2、设立审判庭: (1)受理案件法院在限期内设立审判庭。 (2)一般案件应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开庭审理。 (3)、大型案件应有一名主审法官任审判长,两名法官任陪审员和一名书记员四人组成审判庭。 (4)、重大案件增加陪审法官人数。 3、开庭审理: (1)审判庭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庭审理案件。 (2)最后一次开庭结束时,案件当事人各方按本文“第五、(六)条”规定当庭抽取评审组人员,(案件当事人各方先按等额分配所要抽取的评审组人员数额,余额由抽签决定哪方抽取。)。 (3)抽取的评审组人员资料所有人均不能得知,由自动化程序进行处理。案件当事人随机抽取到的评审组人员代码底单是密封式,案件宣判前不准打开,案件宣判后当庭开封核对,如有误重新评审。 4、案件传送: (1)审判庭最后一次开庭结束后,将案件资料进行复制,立即发送到国家司法案件资料交换中心(简称:“中心”),且留存案件当事人和单位的名称、住址、通讯资料,不予发送,严禁泄露。 (2)“中心”即刻将案件资料文件分别转发至评审组和陪审团成员。评审组和陪审团成员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3)评审组成员和陪审团成员按时对案件进行独自评审,并将评审报告书发送到“中心”。 (4)“中心”将案件资料文件留档备查,同时发回到受理法院。 5、宣判: (1)审判庭按照评审标准对评审组和陪审团成员的评审报告书进行书面打分,综合评审,出具判决书,并及时进行开庭宣判。判决书和评审报告资料及打分表复印件交付案件当事人签收。 (2)经济案件可不进行开庭宣,直接判将判决书和评审报告资料复印件交付案件当事人签收。 (八)、结案 判决书和评审报告资料及打分表复印件应同时发送到“中心”转 发至评审组成员。案件当事人和评审组、评审团成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针对审判庭和判决书的意见书,作为国家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的资料,也可作为案件当事人上诉和申诉的资料形成公正、透明的审判体制。 (九)、执行 1、法律得不到最终执行是对法律的践踏和背叛,法律的存在就毫无意义。修定法律加强结案执行力度和速度,每案必结,一丝不苟。严厉打击隐匿财产的不法行为。 2、建立国家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确保社会稳定。 (十)、考核 法官的自审报告书和判决书报告的正确率和准确率视为考核成绩,与薪酬、晋级和任职资格挂钩。形成健全的司法机制。 (十一)、保障措施 1、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国家应用重典,严厉打击在案件审判和资料传送中泄密、徇私舞弊的不法行为,严厉惩处各方当事人,可至极刑。 2、加强对重大案件、媒体曝光案件和能够推断出案件当时人案件的监管。 (十二)、长效机制 要将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审判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进行登记统计,不断改进、完善司法审判机制。 (十三)附注 1、刑事、行政案件和上诉案件的审理程序可参照本文内函执行。 2、申诉案件程序也可参照本文内函抽取专家评审,做出回复。 六、寄 语 宇宙中任何事物都有对立的两面性。人们只能谋其大利,弃其小弊。我们不能因为食物有副作用就不吃饭。空气有污染就停止呼吸。尽管司法审判抽审制不尽完美,但比当今现有司法审判制度优越得多,广大民众乐于接受,是真正受益者,衷心拥护者。主要阻力来自目前社会中少数不当得利者和既得利益者。但无法阻挡司法审判抽审制的最终实现。 为了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应尽早推行司法审判抽审制,造福于民众。 赵 利 水 2008年2月28日于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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